抽籤和福袋的聯合申購 運氣怎麼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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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提高中籤率幾個人一起申購,留下一個錢解決不了的問題:抽中的東西算誰的。本文給出開獎前就該定好的三種方式、把福袋內容按原價折算再只動差額的算例,以及轉賣該在哪裡劃線。
搶手的演出票、限量抽選、新年福袋。為了提高中籤率,或者為了把裡面的東西分一分,幾個人常常會一起去申購。
留下來的問題不是錢。錢很好分,抽中的那個東西分不了。
🍀 開獎前不定,開獎後就定不了了
先說結論:方式要在申購之前定。等結果出來再商量,一定會鬧。
原因很簡單:結果出來的那一刻,所有人的立場都變了。中的人不想把到手的東西讓出去,沒中的人手上只剩下「我也申了」這個事實。同一個人在開獎前和開獎後想要的東西不一樣,這很正常。 所以要先定。
三種方式基本夠用。
| 方式 | 做法 | 適合 |
|---|---|---|
| 全體共有 | 抽中的歸大家,誰用誰給其他人錢 | 金額大的東西 |
| 歸申購人 | 誰抽中歸誰,費用也歸他 | 各自分別申購時 |
| 預先排序 | 中幾個就按約定的順序領 | 可能中好幾個時 |
🎫 票這種東西,先定好誰去
四個人申一場只給兩張票的抽選,結果一個人中了,能進場的是兩個人。
事先約好「誰中誰去」,剩下的就只是第二張給誰的問題。不約好,就變成中的人挑同行的人,而沒被挑中的那個,什麼也說不出口。
實際的做法是在申購前排好順序:誰中了,座位就按這個順序填。拿到座位的人把票錢付給中籤的人。規則就這麼一條。如果還要出遠門,其餘的費用寫在演唱會遠征的團體結算裡。
🎁 福袋的前提就是裡面的東西不等值
福袋和抽獎的獎品跟票不一樣:人人都有,但從一開始就知道每個人拿到的價值不同。
定成「願賭服輸,運氣就是運氣」也是一條好規則。只要所有人真的認,它也是最省事的。
可是差距一大就難認了。三個人合買 3,600 元的福袋,裡面的東西按原價分別是 2,400 元、1,500 元、600 元。每人都付了 1,200 元,拿到的價值卻差了四倍。
🧮 按原價折算,只動差額
這種時候就用內容的原價做比例,按這個比例把成本重新分一遍。
原價合計 4,500 元,福袋賣 3,600 元,等於每個人都是同一個折扣買的。
| 內容原價 | 按比例應承擔 | 與均攤的差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A | 2,400 元 | 1,920 元 | +720 元 |
| B | 1,500 元 | 1,200 元 | 0 元 |
| C | 600 元 | 480 元 | −720 元 |
| 合計 | 4,500 元 | 3,600 元 | 0 元 |
A 拿出 720 元,C 收到 720 元,結束。不要把已經付的 1,200 元推倒重算,只動差額就行。 要記的話,用按金額指定把上面的數字直接填進去。
沒有明確原價的東西,就別硬估。能折的折,剩下的當運氣,話反而結束得快。
💬 送人、轉賣、變現的界線
把轉賣的界線提前劃好,比較安全。
一起申購的東西,被其中一個人賣掉了,錢算誰的?這裡和合買的東西賣掉時是同一個邏輯:按出資比例分,是你解釋得通的那個版本。
至於要不要禁止轉賣,是另一件要單獨定的事。一禁,拿到自己不想要的東西的人就沒有出口了。準備一條替代出口,例如群裡有人收,或者下次申購優先,規則才撐得住。
❓ 常見問題
Q. 申購手續費怎麼分? 不管中不中都會發生,所以按申購的人數均分。只讓中的人承擔,下次就沒人申了。
Q. 總是同一個人中。 想用錢去糾正運氣的偏差,群遲早會散。只看每一輪內容的價值,別看誰中了幾次。
Q. 東西的市價高於原價怎麼辦? 市價一直在動,看的時間不同答案就不同,反而更難達成一致。統一按原價,事後不會吵。
Q. 剩下沒人要的東西。 打包賣掉,賣得的錢按比例分。硬塞給誰,下次參加的人就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