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買的東西賣掉了,錢該怎麼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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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個人合買的東西要處理掉時,把賣得的錢均分,出得最多的人反而吃虧。本文給出按出資比例分的算例、賣東西這份工作怎麼折價,以及貶值這件事為什麼誰都不必負責。
三個人合買的投影機、分租時用的洗衣機、社團買的大帳篷。共同買下的東西,總有要脫手的一天。
到那時候大家才想起來,當初出的錢本來就不一樣多。 沒有誰出了多少的紀錄,分錢的依據就只剩下各自的印象。
💸 要分的是回流的錢,不是利潤
先把話說準。賣掉共有物拿到的錢,不是利潤。
花 36,000 元買的東西賣了 14,400 元,中間那 21,600 元是使用期間消耗掉的價值;拿到的 14,400 元,是這件東西剩下的部分變回了現金。
這麼理清很重要,因為一旦當成利潤,就會自然想均分。 當成回流的資產,問題就變成了誰的資產回來了多少,答案也就自動出來了。
🧮 直接沿用出錢的比例
規則只有這一條:按購買時的出資比例分賣得的錢。
36,000 元的投影機,三個人分別出了 18,000、12,000、6,000 元,比例是 3 比 2 比 1。兩年後賣了 14,400 元。
| 購買時出資 | 比例 | 賣得的分成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A | 18,000 元 | 3 | 7,200 元 |
| B | 12,000 元 | 2 | 4,800 元 |
| C | 6,000 元 | 1 | 2,400 元 |
| 合計 | 36,000 元 | 6 | 14,400 元 |
要是均分成每人 4,800 元,只出了 6,000 元的 C 能拿回 4,800 元,幾乎是全額;而出了 18,000 元的 A 本該拿 7,200 元,只剩 4,800 元。出得越多的人,被均分坑得越慘。
按比例分,所有人的回收率都是 40%。出得多的拿回得多,出得少的拿回得少。不需要解釋,這就是這個辦法最大的好處。
比例事後很難還原,所以買的時候就記下來。在 Evere 裡建一個專案,把購買那筆輸進去,到賣的時候誰出了多少還原封不動地在。按使用年限折成每年成本的做法寫在隊服和器材的團購裡;兩個人持有時的回購價,寫在和朋友合買裝備裡。
🛠️ 賣東西這份工作要不要折成錢
賣是有工作量的:拍照、寫說明、定價、回訊息、打包、寄出。東西大的話,還得當面交貨。
讓一個人白做,下次就沒人舉手了。可是按小時計費又不現實。
實務上的做法,是從賣得的錢裡先扣一筆給動手的人。賣了 14,400 元,先扣 900 元作為手續費,剩下 13,500 元按比例分。數目大小不重要,重要的是這份工作有了價。 運費和包材的實付,也照樣先扣。
📉 貶值這件事,誰都不必負責
賣的錢比預想低的時候,空氣裡常常會開始找責任:早點賣就值錢了、是他弄出的刮痕、放的地方不對。
這裡要果斷。決定共同持有的那一刻,貶值也已經一起扛下了。 除非是某個人明顯的過失,價值下降本來就是持有這件事自帶的。
例外只有明顯的損壞。即便如此,也按修理費的方式處理:那個人只承擔「修好後本該賣到的價」和「實際賣價」之間的差額。讓他扛全額,下次就沒人敢用了。
📜 先定好「怎麼決定賣不賣」
最後是最容易漏掉的一點:共同持有需要一套決定要不要賣的程序。
三個人裡一個想賣、兩個想留,怎麼辦?少數服從多數,還是要全體一致,還是反對的人把另外兩份買下來?
沒定,東西就懸在那裡好幾年。沒人用,也沒人處理,只有提供地方的那個人一直扛著。同居結束時家當怎麼處理,結構完全一樣:正如同居結束時的結算裡寫的,要定的不是東西,而是定法。
買的時候定下一句話就夠:過半數同意就賣;反對的人可以按當時的殘值買下其他人的份額。這樣一來,到了要脫手的那天,事情就不會卡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