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朋友合買裝備,錢之前先定好的那幾件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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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朋友合買帳篷、相機或釣具,成本減半,所有權和使用權卻分開了。本文寫了壞掉時誰掏錢、使用頻率的差距為什麼用錢補不平、誰放著誰最吃虧,以及退出時的回購價該在買之前就定好。
玩個嗜好,裝備都貴。一年也就用上幾次,湊齊一套卻要好幾千。
於是有人提議:兩個人合買,一起用。成本一半,用的次數不變。聽起來完全合理,第一年也確實順利。
借,和共同持有,是兩件事
先區分一件事。借別人的裝備,和兩個人共同持有一件,看起來像,運作起來完全不同。
借的時候,所有權是清楚的。弄壞了借的人賠,保養由主人做,什麼時候用主人說了算。不存在需要拿捏的場面。
共同持有把這份清楚抹掉了。有兩個所有人,意味著有兩個人可以做決定。 成本減半的同時,每一個決定的速度也減半。
壞了誰掏錢,決定了這段關係
共同持有遇到的第一個岔路是損壞。
如果是用的人疏忽,那是賠償的問題。實際發生的往往模糊得多:布料老化開裂、零件磨損、電池膨脹。誰都沒錯。
這種情況的原則很簡單:修理費按持有比例分,各半就各出一半。更要緊的是提前說好,使用期間出現的損壞不自動算使用者的責任。 這一點含糊,每次拿出去都會繃著。一繃著就不拿了,沒人拿出去的裝備也就沒有合買的理由。
如果是團體的器材,可以按使用年限攤成每年的成本,寫在隊服和器材的團購裡。兩個人之間用不著做到那麼制度化,把修理費怎麼辦說出口就夠了。
使用頻率的差距,用錢補不平
一年之後,用量一定不均。一個人每月出去一次,另一個一年兩次。
這時候有人提議按用的次數把當初那筆重新分。心情能理解,做不通。買的錢已經花掉了,而且一旦說出「我基本沒用,退我一點」,對方就開始對使用這件事有所顧忌了。
現實的調整放在下一筆開銷上:輪到修理、更換、補充耗材的時候,用得多的一方多出。不重切過去,只改以後的比例。這跟老家的車和度假屋裡把固定費和變動費分開是同一個動作,只動會動的那部分,摩擦小得多。
放在誰家,誰最吃虧
有一份很少被計入的成本:存放。
帳篷、腳踏車、衝浪板都占地方。它總要放在其中一個人家裡,那家人就少了一個櫃子。而且每次要用,另一個人要嘛來拿,要嘛得送過去。保養和充電,也多半落在東西放著的那一家。
這份負擔不會被開成帳單,所以也不會被記下來。 但它確實在累積。半年後冒出一句「放在我這裡,拿之前說一聲」,那就是存放的疲勞到頂了。
讓另一方承擔耗材,或者給存放的一方多一點比例,用哪種辦法都行。重要的是兩個人都知道這份成本存在。
回購價,要在買之前就定好
共同持有最難看的時刻,是其中一個人不玩了。
兩個人合買了一頂 9,000 元的帳篷,用了三年,一個人想退出。沒有約定的依據,對話就往情緒上倒:留下的人說還能用,一半就是 4,500 元;退出的人說用了三年,2,250 元就行。兩種說法都講得通。
所以在買的時候,把折舊規則定下來就好。比如約定五年歸零,那麼三年後剩五分之二,即 3,600 元,每人份額 1,800 元。留下的人付 1,800 元買斷,共同持有到此結束。
數字本身不重要,重要的是這個算式在這筆購買之前就存在了。 在 Evere 裡建一個專案,把買入價格和約定寫進去,三年後還翻得到。兩個人把三年前的一段對話記成同一個版本的機率,並不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