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束同居怎麼算帳?家具、家電、押金的分法
#cohabitation#settlement
共同買的家具家電怎麼估值、押金和修繕費怎麼處理、日期該切在哪裡。以同居兩年的情侶為例,把最後一次結算壓成一筆轉帳。
一對情侶結束同居時,錢總是被排到最後。搬出的日期、行李、地址變更,事情本來就多,而只有結算這一件帶著完全不同量級的情緒負擔。
可是往後拖就意味著你要在已經分開住之後再來談。跟一個不再見面的人敲定數字,比在同一個屋簷下把它了結難太多了。
📦 要結算的東西分成三類
需要清算的內容可以分成性質完全不同的三類。
第一類是尚未結清的日常開銷:這個月的伙食和水電,還掛在某個人的卡上。金額小、筆數多,沒有紀錄就完全還原不了。
第二類是一起買的東西。家具、家電、餐具、寢具。它們以實物而不是現金的形式留著,所以必須決定誰拿走、以什麼價格拿走。
第三類是綁在房子上的錢。押金、沒用完的保險、換鎖的費用。這些在交還鑰匙之前都沒有最終數字。
想把三類放在一次對話裡談,就會出現已確定金額和未確定金額同場辯論的局面,然後卡住。
🛋️ 別按買入價給家具估值
共同購買的東西最容易起摩擦。兩個人一起買的 20,000 元沙發,一個人要留下。那是不是該給對方 10,000 元?不是。
用了兩年的沙發不值 20,000 元。它已經跌到接近別人願意為二手品支付的水準。所以該進入結算的數字是它今天值多少,而不是當初花了多少。
查現價最快的辦法是去二手平台看同款。嫌麻煩就按年限套一個殘值率:一年 70%,兩年 40%,三年 25%。這麼粗的數字完全夠用。
留下東西的人,把現價的一半付給對方。兩個人都不要的就賣掉,賣得的錢對半分。賣不掉的處理費,同樣對半。
🏠 押金要等退租後才有定數
押金退回簽約人的帳戶。就算名字只有一個人,只要入住時的費用是兩個人一起出的,退回來的錢就屬於兩個人。
麻煩在於,退多少要等驗屋之後才知道。修繕費要從裡面扣,所以押進去的錢未必原樣回來。而一旦開始爭牆上的刮痕、地板的凹痕是誰造成的,那本身又是一場糾紛。
務實的做法是把押金單獨拉出來作為後續結算。其他項目現在就了結,押金等數字出來再對半分。只留一個未結項,剩下的聯絡就只剩數字入帳時的一來一回。
如果有明顯歸責於一方的損壞,先從他那一側扣掉,再把剩下的對半。菸漬和寵物造成的損傷,通常就是這麼處理的。
📅 把日期切在實際分居那天
日常開銷最難判斷的是共同開銷算到哪天為止。談定分手那天、一方搬出去那天、租約結束那天,候選不只一個。
建議以真正不再共同生活的那天為準。一個人已經不在那裡睡了,就沒有理由讓他繼續負擔用不到的水電和伙食。房租是例外,只要租約還在就一直產生,所以算到退租日。
先把這條線定死,後面就只是從紀錄裡篩資料。不定它就開始彙總,每一筆都會變成一次這個算不算的判斷。
🧮 同居兩年的算例
共同買的家具家電買入時合計 96,000 元,用了兩年按 40% 殘值算,現值 38,400 元。押金 45,000 元退回 30,000 元。另外 B 還欠 A 未結的日常開銷 8,000 元。家具家電由 A 留下。
| 項目 | 方向 | 金額 |
|---|---|---|
| 折價買下家具家電(現值的一半) | A → B | 19,200 元 |
| 退回押金的一半(匯進 A 的帳戶) | A → B | 15,000 元 |
| 未結的日常開銷 | B → A | 8,000 元 |
軋差之後,A 給 B 轉 26,200 元,一次結束:19,200 + 15,000 − 8,000。
逐項來回就是三筆轉帳,軋成淨額只需一筆。不必為了轉帳去聯絡前任三次,這一點比金額本身更值錢。
日常的分攤模式在同居生活費的三種分法,如果原本是按房間大小加權的,按房間大小分房租的思路在結算時同樣適用。
❓ 常見問題
一直沒記帳怎麼辦? 把兩年還原出來並不實際,就只清算最近一兩個月。約定在此之前的一律不算,比拿互相矛盾的記憶吵架健康得多。從銀行和信用卡帳單裡把大額挑出來,是值得做的。
我一直多付的那些能追回嗎? 如果當初就約好隨時結清,可以。把多年沉默的超額支出堆到最後拿出來,就難站住腳了,因為在對方看來你從沒說過這是借的。只有在有持續紀錄的情況下才成立,而那時它更像是陳述事實,而非索討。
送的禮物怎麼算? 禮物是贈與,不進結算。它和共同購買的區別在於當初是以什麼名義買的。真的說不清的,公平的落點是歸日常實際在用的那個人,而不是當時刷卡的那個人。
租約只有一個人的名字,而這個人要走呢? 得先聯絡房東或仲介,因為合約必須變更。如果無法過戶,就只能退租再重簽,那會重新產生一筆入住費用。這筆誰承擔,是結算項目之一,而且要在它出現之前就談好。